消防記得下次帶刀救人
前幾天[9/20],讀罷關於《消防救人變打人》的新聞,我拉一拉廁所的沖廁繩,為消防員打了一下寒噤,心道:幸虧他們用的是高規格的安全繩而不是這條沖廁繩,否則新聞的標題便要改成「消防救人變死人」了。
回到房間,我看看網上的反應,絕大部份都是支持消防員,這又使我為自己打了一下寒噤。我當然支持消防員用武力制服那個反抗的癲婆,但將她圍毆至危殆,還贏得輿論一面倒的表揚,這卻打亂了我的部署。
我原本打算過幾日跳樓,須知跳樓講究勇氣,跳前躊躇一番乃人之常情。若不能當機立斷,待消防來了,跳不成被他們打死還好,若搥到危殆送院,死前還要飽受一頓皮肉之苦,做人又有何樂趣呢?消防員做得對嗎?
人們說一個人臨終前,腦海會浮現特別多的回憶。我又記起到讀書時哲學老師的教誨,凡遇疑惑,可將問題推到極端,然後來回反復思量,事情往往自告清晰。那麼,若消防員救人變打死人還值得支持嗎?
將武力分成10級,第1級皮外傷,第10級致命死亡。一般受過訓練的人要制服一個乖乖女,1級武力就夠。若對方反抗及環境波動的情況下,變數增加,所需的武力自然因應增加。而醫院的傷勢分類是有客觀的標準,嚴重大概6級,危殆8級吧。那麼3個配備安全繩的消防員,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半天吊環境下,要制服一個隨時墜樓兼反抗的癲婆,可接受的武力極限是幾多呢?
我雖撐消防員還拖,但想深一層,環境就算加倍惡劣,武力提升至5級,將對方打到嘔電,似乎已經歸本吧。我徐徐走到窗前,遙望迷矇的獅子山,思忖這片土地的人民竟樂見消防員行使危殆級的武力,而我則生存在他們之中。
今天,我閱報《男斬女 跳樓死》,不勝感動。男用切肉刀狂斬熟睡的女,而女送院的情況僅屬嚴重。下次消防救人記得另配切肉刀,一來英勇的消防員可省下揮拳的力氣,二來對方的傷勢也不致危殆。世間還有這樣的雙贏局面,這就是活著的希望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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