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Blog
早年接觸Blog,第一個反應就是沒什麼特別,不就是網上日記。今天回想,略為修正,Blog是以網上日記(online diary)作範本(template)的個人網頁(homepage)。
個人網頁和網上日記都是很實在的形式。個人網頁的好處是內容無邊無際,沒有對錯之分,我就沒看過什麼關於個人網頁的爭論。但壞處則是過於空泛,亦須要較多技術知識,因此往往使初哥無從入手。而網上日記則剛剛相反,不需要什麼寫網頁的知識,只要將內容如寫電郵般輸入便可以,但礙於其取名,內容離不開以日記為主。Blog就是汲取了雙方之長,題材自由和更新簡易,得以橫掃全球。
Blog本名為Web Log。神來之筆,始創人將Web Log二字縮拼,自創新字為Blog,助它擺脫了網上日記的框框,但同時亦埋下日後大吵小鬧的伏線。自從Blogger.com幸獲Google的祝福,我亦安心入局。
既然Blog屬個人網頁,主題風格自然適隨尊便--日記、電影、音樂、旅遊、攝影、烹飪、炫耀、識女仔、誘惑男人--百花齊放,在一個民智已開化的社會,並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。
初寫Blog的朋友,我都會建議他們先寫日記和多到別人的Blog交心。寫Blog不用怕寫得差,因為看Blog的人主要都不是求好文章,而是尋一種感情關係。要看好文章,有識之士自然懂得選喬治奧威爾或蘇東波等大文豪的作品。看Blog就如追看電視連續劇,只要觀眾對劇中的角色產生了感情,就不管故事好壞都會繼續追看。而每一個人皆是自己Blog裡的主角。
其實,我也很想在Blog多寫日記,可惜我的生活太單調,難道要我在這裡每日重複寫著:「我整天都在想妳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