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27, 2007

神的口味測試 Pepsi Challenge of God

近看《可蘭經》,讀到一件事跡。一對夫婦收起一部份屬於自己的血汗錢作私己,其餘都奉獻給教會。怎料人算不如天算,被門徒揭發,誣以欺哄試探真神阿拉的罪名。真神阿拉因此透過門徒顯神威懲罰這對夫婦,他們就當場仆街氣絕身亡。

我將這件事跡與朋友分享,有基督徒、天主教徒、非教徒。大家的意見相約,認為以今天的文明標準,最多只能稱這對夫婦守財吝嗇,絕不構成入獄的罪行,遑論死刑。而有罪的應該是殺人兇手真神阿拉和祂的門徒。我們都認同阿拉的行為很殘暴、配不上寬容慈愛。

閒論期間,往往有些朋友措詞不著邊際,善於先作持平大話西遊,道明這應該只屬個別事件,不宜就此武斷宗教云云。遇上這等灼見,啟發了欠耐性的我如此插問:「對不起打斷你的說話,我絕對相信你有從不同角度分析事情的能力,並深諳以偏概全的語理謬誤,不過現在純粹以事論事,想聽聽你對此宗個別事件的個別見解?」

上網翻查伊斯蘭教徒如何看待這件事跡,他們則認為真神阿拉的所有行為皆屬理所當然,全沒問題,甚至美化這件事跡為學習誠信的教材。好比女人遭強姦,錯只怪她們衣著性感,先撩者賤,誰叫她們袒胸露臂。男人背著懷孕妻子叫雞,也可辯析為體貼老婆及幫補弱勢族群的生計。凡事確然可有多重解釋。教徒未必擁有神的那種起死回生法力,但把死話說成活話則綽綽有餘。

價值觀隨著時代變更,以今天的眼光看古藉難免有所偏頗。以上的事跡,我們或者可以理解為當時的民智未開。但因此硬將從前的愚昧行徑合理化,並宣揚為今天的法典,此種跳脫的思維變臉則反而值得我們深省。

對了,心水清的朋友都知道,我所舉的神跡其實是出自《新約聖經》裡的「使徒行傳 5:1-11」。宗教事,除了不要問只要信,看來還需要幾分自圓其說的想象力。

相關連結:Coke Zero 唔講唔覺

後記:這篇《神的口味測試》的靈感是來自飲Coke Zero,用意是看看撇除成見後的教徒會如何評述聖經故事。其間誤踏了一些朋友仔的尾巴,觸痛了他們的神經,傷害了他們的感情,謹此致歉。

4 comments:

Can said...

你真係好鬼抵死 XDD

eyer said...

係,抵死。呢鑊落硬地獄喇,罪過,罪過,贖罪呀,贖罪呀。

萬福瑪利亞, 滿被聖寵者,
主與爾偕焉, 女中爾為讚美,
爾胎子耶穌, 並為讚美。
天主聖母瑪利亞, 為我等罪人,
今祈天主, 及我等死候。
亞孟。

Kursk said...

年資稍長的基督徙一看就會記得那故事喇。

只能測試非信徙。

eyer said...

係呀,有d教徒一聽就話聖經都有類似既故事。